上緯(SWANCOR)首例
發布時間: 2024-09-11

2024年4月,當上緯公司收到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並順利收到侵權人的賠償款後,標誌着上緯首例刑事+民事的商標侵權案件正式落下帷幕,而此案必將成爲上緯(SWANCOR)知識產權維權打假的里程碑式的案件,爲以後此類知識產權刑事+民事案件開先河,對後續案件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正如民事判決書所述,上緯(SWANCOR)品牌產品在行業內的銷量和市場佔有率一直處於前列,上緯的乙烯基酯樹脂在18-19年位列同類產品生產企業前三名,近年來的市場佔有率更是不斷擴大。過硬的產品質量,巨大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場美譽度使上緯的產品在用戶中留下了良好的口碑,也正因如此,一些不法分子爲攫取高額不法利益,甘願冒着法律的風險仿冒上緯產品進行銷售,嚴重擾亂了市場公平競爭的秩序,損害了上緯和用戶的合法利益。爲了維護用戶和上緯公司的正當利益,淨化市場環境,上緯秉持着讓客戶滿意的經營理念,一直堅持不懈地與假冒產品做鬥爭!

案情概況

2020年8月上緯公司於河北省棗強縣發現假冒我司商標的樹脂產品,我司立即組織打假人員前往當地調查,經過我司打假人員艱苦卓絕的調查和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調查取證,以及包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配合,最終將陳某某的違法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經法院查明,包頭某纖維有限責任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某某從上海某化工科技公司購入50桶樹脂,並將僞造的SWANCOR商標貼在這50桶樹脂上面,2023年2月,經過棗強縣公安局偵查、棗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棗強縣人民法院判決陳某某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一萬。

收到刑事判決後,上緯公司立馬着手提起民事侵權之訴,2024年4月,衡水市桃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陳某某賠償上緯公司各項損失、費用總計71052元。

貪圖微利,犯罪又賠錢

本案值得深思的是陳某某作爲業內的從業人員,爲了不法利潤鋌而走險,最後不僅僅被判處了有期徒刑,而且還承擔鉅額的經濟賠償,可謂是得不償失。在此,上緯公司也敬告各位企圖通過假冒商標、混淆商標、傍名牌等手段銷售產品的商家,切勿通過不法手段獲取非法利益。

高壓打假,上緯的決心

自成立以來,上緯打假的足跡遍佈祖國的大江南北,從東北的黑龍江、瀋陽到西北的寧夏銀川、新疆哈密,北邊的內蒙古到南粵大地的廣州等地均有上緯打假人員的身影,截至目前,上緯已經成功處理了幾十起侵權案件,彰顯出了上緯對假冒僞劣產品零容忍的堅決態度,傳遞出無論假貨在哪裏,上緯打假人員就到哪裏的信心和勇氣。上緯進一步提高防僞技術,持續打擊假冒僞劣產品爲的是讓客戶能夠買到放心、合格的產品。

本次案件的順利結案有賴於國家對知識產權領域侵權行爲的重視和嚴厲打擊,感謝棗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桃城區人民法院爲本案的偵查、取證、舉證、審判做出的努力,上緯也將以此爲契機,繼續保持高壓態勢,與各方深化合作,共同維護知識產權,推動行業向更加規範、誠信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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